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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合不合法

读者李先生来信问:杨某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然后在网络、杂志上刊登大量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广告,宣传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通过网络在国际上进行外汇交易,采用杠杆方式进行,有本金小、收益高的特点。杨某还要求公司员工通过随机拨打电话的方式推销这种产品,杨某还对客户说我国法律没有禁止这种外汇买卖,这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交易产品。后来有很多客户被招揽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并遭受大量损失。请问,杨某所说的这种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否合法?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擅自招揽客户开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不合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又称外汇按金交易,在国际上的确属于一种常见的外汇交易方式,但是我国目前是严格禁止开展这项业务的。1994年8月中央四部委联合发文《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此后,1997年证监会再次发出《关于坚决查处非法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严厉查处非法从事境外外汇按金交易。

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金融衍生品的一种,涉及期货、外汇买卖,即便要向社会公众推销这类产品,也必须得到证券监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相应资格的授予。如果没有相应从业资格擅自向社会推销产品,就属于无证经营,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如果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额,甚至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而在大部分被查处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案件中,涉案的金融公司、从业人员都没有获得过经营资格。

你来信中所说的杨某,其在成立投资公司后,并未向有关部门申请交易资格,属于擅自开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外汇管理方面的规定,同时也与现行金融业务管理的规定相悖。如果其招揽的客户数量较多,客户投资的保证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其行为不仅违反行政法规,同时还将会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值得提醒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将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