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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案件最多-理财产品 金融犯罪 外汇保证金交易 ...

  东方网5月7日消息:刚刚发布的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显示,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245件/1395人、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063件/2378人,较2013年分别上升46.2%和47.8%。其中,包括金融诈骗类犯罪1823件,金融从业人员职务犯罪21件。

  据分析,非法集资案件增幅较大,多假借理财产品为名实施。2014年全市共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6件,集资诈骗案14件,案件数量相较于2013年分别上升195%和75%。其中,借理财产品之名实施非法集资的案件多达27件,案值27.1亿余元,多起案件的理财产品有银行工作人员参与销售。

  ■骗贷类案件

  此外,骗贷类案件持续上升,风险来源依然集中。2014年全市受理骗取贷款案27件,总案值高达47亿余元,是上一年10倍之多。除银行外,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也受到骗贷犯罪的侵害。

  ■证券犯罪案件

  在证券犯罪案件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和内幕交易上升。保险诈骗案件同样多发,去年全市受理保险诈骗案25件,是上一年2.5倍,其中车险发案最为集中,全年利用车险诈骗的有18件。

  ■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从业人员犯罪案件历史最多,达84件109人。从机构分布看,保险业41件,银行业(含信托)25件,证券业18件。案件类型多出现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两个罪名。

  ■自贸区内金融犯罪

  自贸试验区内也有金融犯罪,但数量可控。自贸区内金融犯罪多采用虚构贸易背景的方式实施犯罪,部分犯罪分子借助离岸公司、离岸账户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逃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犯罪。

  此外,自贸区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新概念被犯罪分子借以炒作并实施犯罪。如路某在自贸试验区注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后,利用部分公众对相关概念与政策不甚了解,刻意曲解负面清单,谎称其公司可以在自贸区从事负面清单未涉及的外汇保证金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